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