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 第二章 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 第八条 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