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确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