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