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