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