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七十八条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十章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