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