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