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