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