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二章 预防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预防 第二十五条 凡从事可能导致经血液传播传染病的美容、整容等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