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三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传染病监测管理的责任和范围,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管理的责任和范围,由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 各级政府对预防、控制传染病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