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五十九条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甲类传染病的,有关甲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的移交按照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