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疫情会商研判,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