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 (三)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三) 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