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第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条 本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