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