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第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