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第四章 控制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控制 第三十条 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必须优先运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处理疫情的人员、防治药品、生物制品和器械。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