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第二章 预防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预防 第十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