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第三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