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资产的增减和使用; 负债的增减;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增减;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