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 第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