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