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