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