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 被引用 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