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