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年) 第六章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年) 第十七条 第六章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