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 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 第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