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 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 (二) 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二) 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