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二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