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六十条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 电子设备,为3年。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