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一百零九条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目录 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