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 第六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 第五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