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一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