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