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