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