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 第七十二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