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