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四十五条 仲裁员存在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其独立性、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情形的,该仲裁员应当及时向仲裁机构书面披露。 仲裁机构应当将仲裁员书面披露情况、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