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