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