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三章 利用和对外提供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利用和对外提供 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对其研究开发活动以及成果的产业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