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