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七章 第七章 人民防空教育 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四十六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规定教育内容。 第四十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人民防空教育。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