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