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 曾被开除公职的。 (六) 目录 (一)